繼續教育認證辦法

  1. 本辦法依據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及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2. 主辦單位應於 三週前,向內分泌學會或糖尿病學會提出繼續教育課程之認定,逾期不受理。
  3. 一律線上申請,請至「繼續教育學分線上申請」填寫表格,並上傳相關文件。
  4. 線上申請作業完成後,請查收電子郵件確定案件是否受理。
  5. 學分審查依課程內容,由內分泌學會或糖尿病學會受理。
  6. 審查通過後,將以電子郵件告知。隨信並給予上傳學分的密碼,請妥善保存。並請至「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列印繼續教育簽名單。
  7. 活動結束後出席簽名之交付(電子檔+紙本),於二週內完成,逾期不受理,亦無法取得學分。
    (1) 電子檔:出席簽名單以電子檔上傳,未上傳者將無法取得學分。 請至「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參考上傳格式後,自行上傳檔案。
    (2) 紙本:使用電腦刷卡者,請將電子檔列印後,加蓋主辦單位印章。使用紙本出席簽名單者,請加蓋主辦單位印章。以上資料請註明「識別碼(申請代碼)」,寄至負責審查之學會秘書處。
    (3) 審查之學會通訊地址:
    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50號17樓之12)
    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10046 台北市中正區懷寧街48號10樓)。
  8. 未經本兩學會認定學分前,主辦單位不得自行公告本兩學會認定繼續教育積分若干點,或刊登類似之廣告。未經本兩學會同意,不得自行公告本兩學會為主/協辦單位。
  9. 若欲修改研討會日期、地點等相關資料,或取消研討會,請務必以電話及電子郵件告知受理審查之學會。
  10. 查詢申請案件之進度請至本會網站「繼續教育課程認定」。
  11. 收費標準:申請本兩學會繼續教育積分,每場次酌收審查費新台幣壹仟元整。
  12. 請於收到受理通知後,再將學分審查費用繳納至所指定的學會帳號。繳費時請註明「識別碼(申請代碼)」。
  13. 如有疑問,請聯繫負責審查之學會。
    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02)2312-3718   taiwan.endocrine.society@gmail.com
    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02)2375-3352   diabetes.tw@gmail.com

2019.10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