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ndocrine Socie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中華民國內分泌暨糖尿病學會編輯出版委員會組織簡則

第一條 本委員會定名為中華民國內分泌暨糖尿病學會編輯出版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為: (一) 與學會有關刊物之投稿規則訂定與修改。 (二) 稿件之收集、審查、取捨、修改與編排。 (三) 定期發行本會學術刊物。 (四) 其他相關事項。
第三條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與副主任委員各一名,由兩會理事長推薦,經理監事會議同意後任命。另聘委員九至十一名,由主任委員提名,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任命。所有委員之任期與理、監事同。委員身分以兩會理、監事為原則。
第四條 學術刊物發行人由內分泌學會與糖尿病學會理事長輪流擔任。
第五條 本委員會至少每半年舉行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秘書處籌辦,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召集。
第六條 Formosan Journal of Endocrinology and Metabolism為本兩會發行之官方學術刊物:
(一) 編輯小組設主編一名,統理編輯事務及主持編輯會議;副主編及執行編輯視實際需要聘任若干名,協助審查論文及處理編輯相關問題。
(二) 主編由兩會理事長與主任委員推薦,經理監事會議同意後任命。副主編及執行編輯由主編提名,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任命。主編、副主編和執行編輯之任期與理、監事同。主任委員得兼任主編。
第七條 本組織簡則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之,修改時亦同。
民國101年2月11日第十一屆第九次理監事會決議通
民國101年3月11日第十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102年4月實施)
民國108年5月13日第十四屆第二次理監事會修訂
民國108年8月11日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修訂
民國110年8月22日第十四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