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ndocrine Socie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ESROC)
甲狀腺消融術醫師認證辦法

民國110.3.28第十四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條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為提昇甲狀腺消融術的操作品質,特訂定【甲狀腺消融術醫師認證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明定甲狀腺消融術醫師之申請資格及其認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消融術僅限定射頻消融術【RFA: radiofrequency ablation】、微波消融術【MWA: microwave ablation】等需要用探針進入甲狀腺結節的熱消融,本辦法不包含酒精、醋酸、抗癌或其他藥物注射。
第四條 本辦法之申請資格:凡本學會會員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得申請本學會之甲狀腺消融術醫師認證:
一、須具備中華民國醫師執照。
二、須具備執行甲狀腺超音波500例、甲狀腺穿刺200例之經驗,並提出證明。
三、參加本學會主辦之甲狀腺消融術八小時(含)以上基礎及見習課程。
四、須經模擬練習或實際觀察甲狀腺消融術。
五、實際操作甲狀腺消融術執行初期,須請有經驗的醫師指導。
六、實際操作五例後,須備妥病歷相關資料,向本學會申請認證。
七、經本學會甲狀腺委員會認證通過後,報請本學會發給【甲狀腺消融術醫師證書】。
第五條 本辦法執行細則由甲狀腺委員會另訂之。
第六條 本辦法由甲狀腺委員會訂定,經理監事會通過並報請會員大會確認後執行,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