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ndocrine Socie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最新消息

【甄試公告】公告105年度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甄試報名

受文者:全體會員 主 旨:民國105年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甄試報名事宜。 說 明:本年度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甄試,將於本(105)年8月7日舉行筆試,8月14日舉行口試,自即日起至民國105年6月6日(星期一)截止受理報名(以郵戳為憑)。 (一)申請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甄試資格如下: 1.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者。 2.必須同時為本兩會之會員,且於報備訓練該年度7月31日前申請加入本兩會。(以入會申請書之郵戳為憑)。 3.已完成三年相關專科(內科、小兒科、外科)住院醫師訓練,持有證明,並具備該專科醫師資格。 4.完成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訓練二年以上,持有証明。 5.相關專科與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訓練時間之重疊不得超過兩個月。 6.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訓練期間之核算至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考試當年8月31日為止。 7.訓練期間內若有中斷以一次兩年為限,在同一訓練醫院須接受連續九個月(含)以上訓練,並取得該醫院訓練期滿 之證明文件者,始得參加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甄審考試。 8.本兩會專科醫師學員訓練應先向本兩會報備且須具本兩會會員資格,亦須經本兩會核准。 報考時提出之証明文件須與原提出報備之機關相符為原則。對訓練醫院資格如有異議時, 由本會派員評鑑。 9.在國外接受住院醫師及專科醫師訓練並持有証明且已取得國外專科醫師資格者,必須先取得本國專科醫師資格(經衛生福利部核定),並需提出國外次專科訓練証明,由本會審核,是否具有參加考試之資格。畢業學校或訓練醫院,須經本國認定核可之大學或教學醫院。 10.如有欠繳本兩學會常年會費者,必須於報名前先行繳納完畢。(可上網登入查詢) (二) 應檢附各項証明文件如下:(以下所有証明文件概不退還,影本証明請縮至A4尺寸) 1.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3份。 2.醫師證書影本3份。 3.完成三年住院醫師訓練証明正本乙份,影本2份。 4.完成二年或二年以上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訓練証明正本乙份,影本2份。 (備註:報名時所提出之內分泌新陳代謝科專科醫師訓練証明,若未註明訓練之結訓日期或報名時繳交之證明期限尚未滿二年(但考試前已滿二年),請於105年9月10日星期六前將專科醫師訓練結訓証明寄至本會,未補送考取專科醫師證書無法寄發。) 5.專科醫師訓練二年期間,每年參加公開之內分泌新陳代謝學有關學術研討會至少二次之証明文件(二年至少要有四次參加証明;「每年」係指以專科醫師訓練起滿一年止為第一年,以此類堆),亦可於學會網站會員積分查詢介面列印3份。 6.於民國103(含)年前通過主專科甄試,主專科證書影本3份(內科、小兒、外科)。 7.上網完整填寫報名表,印出3份後完成所有(訓練醫院主任及個人)簽名。 8.以上項目按照順序裝訂,提供最近六個月內兩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3張黏貼報名表;請勿使用訂書針,以免破壞照片正面。 (三) 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本學會網站 【會員登入帳號密碼】-【甄審專區】-【專科醫師】-【專科醫師甄試申請】上網填寫申請書,填寫完成後需將申請書列印一式三份完成所有簽名,連同所需証明文件,列印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於本(105)年6月6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10044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25號10樓 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收。未寄送書面文件者,視同報名手續未完成,即資格不符。 2.郵寄掛號收執聯請拍照或掃描發e-mail(endosoc@ms64.hinet.net)通知學會,承辦人確定收件會回覆收件日期,寄件後5個工作日未收到回覆通知者請逕行與學會聯絡。 3.繳納報名費肆仟元正(內含報名費壹仟元及審查費參仟元),請利用郵政劃撥繳納。 帳號:01636630 戶名:中華民國內分泌學會 4.欲申請發表論文筆試加分者,請至本兩學會網站http://www.endo-dm.org.tw/endo/endo_dr9.asp 【教育與學術】-【甄審專區】-【專科醫師】-【筆試加分申請辦法】,下載「發表論文筆試加分申請書」填寫後加附以下 (1).刊載文章之會訊目錄(封面)影本。 (2).已接受,尚未發表者,請附已接受刊登之証明文件正本。 (3).論文影本連同報名資料一併寄發 5.資格審查結果及考試地點將於7月上旬於學會網站公告,並以掛號信寄發個別通知。 6.洽詢電話:(02)2312-3718或 0975-655-856 黃小姐 秘書處 e-mail: endosoc@ms64.hinet.net (四)學習護照: 內分泌新陳代謝專科受訓醫師學習護照」其內容於民國 100 年「第十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定稿,並通過學習護照採漸進式施行。於103年5月4日第12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通過,本年105年專醫甄試口試需準備病例(有*註記為必填項目)列印紙本一份,於口試時呈予口試委員備查。